各相关单位:
为促进我校新进青年教师的成长,加强青年教师师德师风建设,提升青年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根据《深圳大学青年教师教学能力培养“薪火计划”实施办法(修订)》(附件1)相关要求,经研究,学校将于5月组织开展2023-2024学年薪火计划中期检查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青年教师教学能力培养薪火计划”2023-2024学年所有立项项目及2022-2023学年未结题的项目(见附件2)。
二、检查方式
1.各教学单位根据“青年教师教学能力培养薪火计划”要求,由各单位薪火计划导师团组织安排听课。
2.导师团可通过采取中期小结会、导师汇报青年教师培养情况等形式,对青年教师培养期内参与教学培训、教学研究、参与基层教学组织、《青年教师教学能力培养薪火计划工作记录簿》等培养内容进行全面考核。
3.学校根据情况进行抽查。
三、检查时间
2024年5月6日—5月31日
四、材料要求
1.导师听课评价表(附件3)(学院自行存档保管)。
2.学院(部)中期检查报告(附件4),以学院为单位提交。
五、其他说明
1.听课检查材料是项目结题的必要材料之一,请各单位务必认真组织听课检查工作。
2.学院(部)中期检查报告材料提交时间:2024年5月31日前,地点:粤海校区汇元楼228室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联系人:吴老师,联系电话:26524052。
特此通知。
教务部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