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为加强教学改革项目的管理和成果检验,学校现组织开展年度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工作。本年度采用学院(部)自评和学校按比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验收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在研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名单见附件1,此名单项目负责人为立项时所在学院(部),如有调整,请在现学院(部)结题。
2021年度立项项目必须参与本次验收。特殊情况如产假、病假等无法参加本年度验收的,须说明延期原因,原因不充分的不予受理。
2022年度结项验收中列为暂缓通过的项目,须整改完成并参与本次验收,否则撤销立项,项目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请各级各类教研项目(对离职等特殊原因不能结题验收的,需说明具体原因并请单位领导签字盖章)。
2022年度立项的项目未满建设期,可不参与本次验收。
二、验收项目类别
本次验收项目类别包括自由申报类、青年教师教改类、创新创业类、课程思政类和专项类(临床教学基地专项类、思政理论专项类、学风建设专项类)。其中,临床教学基地专项类项目由医学部组织验收;思政理论专项类项目由马克思主义学院组织验收;学风建设专项类项目由学生部组织验收;具体事宜以对应单位通知为准。
三、验收标准
重点评审项目成果是否达到预期目标,是否与立项申请书中的预期成果一致。
四、验收方式
(一)以学院(部)为单位申请结题的项目
1.组织形式:各项目提交结题申请至所在学院(部)。学院(部)自行组织结题评审,严格按照项目建设质量高低对结题项目进行排序。教务部根据学院(部)上报的排序汇总表,综合采用按比抽查、随机抽查等方式组织专家进行校级评审。
2.评审要求:院(部)内评审时,项目验收专家不得少于3人(项目负责人及团队成员不得担任评审专家),专家的专业背景、学术专长应与项目自身性质、所在学科、研究内容等密切关联。专家组组长需正高职称。学院(部)须留存评审过程性材料,如评审意见、专家签名等备查。对评审安排草率、评审环节不详的学院(部),学校将减少下一年度立项指标。
3.验收结论:学院(部)对参加验收的项目做出通过、暂缓通过、不通过三类验收结论(上一年度暂缓通过项目验收结论为通过或不通过)。暂缓通过项目由学院(部)主动提出,并附完整、充分的暂缓理由,否则按不通过处理;暂缓通过项目不计入学院(部)通过率。不通过的项目,直接终止建设,不再划拨经费。对于学院(部)主动认定为不通过的,不计入学院(部)通过率。对于学院(部)通过验收的项目,若在校级抽查评审中不通过的,计入学院(部)通过率。对于通过率过低的学院(部),学校将减少下一年度立项指标。学院(部)对验收结果进行不少于3天的院(部)内公示后正式报送教务部。
(二)其他单位申请结题的项目
项目负责人填写结题材料并直接报送教务部,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统一评审。
五、验收材料
参加本次验收的项目需提交以下结题材料:
1.《深圳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表》(附件2);
2.佐证材料,须根据内容制作目录,内容可包括:项目研究报告、论文、专著、人才培养方案、教材、实验指导书、教学软件、获奖证书等;
3.申请延期验收的项目,须提交《延期申请表》(附件3)。
六、材料报送
1.以学院(部)为单位申请结题的项目具体提交份数和时间以学院(部)要求为准。各学院(部)提交纸质版《深圳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学院(部)评审结果排序表》(质量由高到低,签字盖章)(附件4)和《延期申请表》至教务部,其他材料自留备查,抽检时间及材料要求时间另行通知。
2.其他单位统一将纸质版《深圳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表》(签字盖章)一式两份、佐证材料一式一份汇总后提交至教务部。
3.上述材料电子版统一发送至邮箱jys@szu.edu.cn,纸质版提交到教务部教研室(粤海校区汇元楼229)。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27日。学院(部)应根据该时间提前规划、拟定本单位的评审时间。
请各学院(部)对本单位参与验收的项目进行认真审查、评审。项目验收评审程序应公正、公平、公开。上报的材料应完整、规范。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结题情况将会影响项目负责人今后教学教改项目的申请,请各单位通知项目负责人按要求完成结题工作。
联系人:朱老师,26535352
教务部
2023年3月27日